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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住日照的小丽已经是一名大龄剩女,半年前经人介绍后她认识了一位男友,并很快步入了婚姻殿堂,但是没想到的是,因为她不孕问题,丈夫选择了离婚,而当她试图用试管婴儿生一个属于自己和前夫的孩子时,却遭遇了试管婴儿法律空白。
想移植试管婴儿 前夫不签字前妻没了法
小丽说,自己结婚后,本来和丈夫的感情很好,可是没想到自己却因为输卵管不通和囊肿问题,无法生育自己的孩子。为了能够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,她和丈夫来到了省立医院,通过试管婴儿的方式怀了一个孩子,可是没想到的是,孩子流产了。
就在小丽伤心的时候,丈夫选择了离婚。可是想到医院里面还有一枚冷冻胚胎,小丽还想再试试。但是,医院却告诉她,diyi次植入之后流产了,但是第二次再植入的时候,必须孩子的父母双方签字,如果有一方不同意也是不行的。前夫告诉记者,现在小丽已经有点偏执,自己是不会同意签字的。
胚胎移植面临法律空白 究竟需要几人签字?
随后记者采访了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民三庭的潘庭长,潘庭长告诉记者,目前关于胚胎移植的法律还有空白,非自然状态下的妊娠,尤其是这种冷冻胚胎,生育需要单方签字还是双方签字,还需要出台相关的法律,而医院是否有权单方面决定这些胚胎销毁或者是用作医用,也还没有法律规定。
医院的医生告诉记者,新鲜的胚胎通常是立即移植,但是剩下的胚胎则可以冷冻。部分成功生育的夫妻会选择销毁冷冻胚胎,而有的父母则会缴费继续保存胚胎,理论上能够冷冻十年。不过因为不少夫妻在生育之后,会忘记对冷冻胚胎的处理,医院只能自己出钱出力,将这些胚胎保存起来,这也对医院造成了巨大的压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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